1、是晋代陶渊明在《归去来兮》当中的一句话。

2、⑤<代>第二人称代词,相当于“你”、“您”。《汉书?蒯通传》:“窃闵公之将死,故吊之。”

3、②作助词,有四种情况

4、吾见师之出而不见其入也中的“之”和“其”,分别是助词和代词。师之出中的之这个助词,用在主谓之间,取消句子的独立性。其,作为第三人称代词,可以翻译为“他们”(指秦国的军队)。

5、连接定语和中心词,表示统一关系,相当于“这类”、“这些”:

6、之的古义

7、出自陶渊明的《归去来兮辞》。

8、如:郯子之徒;巫医乐师百工之人

9、六艺经传,皆通习之

10、⑧<助>定语后置的标志。《劝学》:“蚓无爪牙之利。”

11、(2)〈书〉(助)用在主谓结构之间;取消它的独立性;使变成偏正结构:中国~大|战斗~烈|大道~行也;天下为公。

12、“之”用法的归纳:一、作代词的情况:“之”字在动词后一般作代词①太后盛气而揖之。

13、在动词、形容词或表示时间的词后,凑足音节,无意义:

14、①<动>到……去。《为学》:“吾欲之南海。”

15、放在定语与中心词之间:古之学者

16、放在主谓之间,取消句子独立性:师道之不复,可知矣

17、之zhī

18、之,课文中出现25次,它的用法如下:

19、之的今义

20、指代人或事物:择师而教之

21、表示宾语前置:句读之不知

22、③<代>第三人称代词,相当于“他”、“它”、“它们”、“他们”等。《论积贮疏》:“生之有时而用之无度。”《郑伯克段于鄢》:“爱共叔段,欲立之。”

23、②<代>指示代词,相当于“这个”、“这”、“这种”等。《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“均之二策,宁许以负秦曲。”

24、从词的角度来说,这个之是结构主词,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。

25、⑥<助>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,表示修饰、领属的关系,相当于“的”。《邵公谏厉王弭谤》:“防民之口,甚于防川。”

26、⑦<助>用在主谓之间,取消句子独立性,一般不必译出。《师说》:“师道之不传也久矣。”

27、悟已往之不谏。知来者之可追的意思是认识到过去的错误已经不可挽回,知道未来的事还来得及补救。

28、(3)〈书〉(代)这;那:~二虫|~子于钓。

29、(1)〈书〉(助)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;组成偏正词组。a)表示领属关系:赤子~心|钟鼓~声|以子~矛;攻子~盾。b)表示一般的修饰关系:赤子~心|钟鼓~声|以子~矛;攻子~盾。b)表示一般的修饰关系

30、⑩<助>用宾语前置的标志。《师说》:“句读之不知。”

31、⑾<助>用在表示时间的副词后,补足音节,没有实义。《赤壁之战》:“顷之,烟炎张天。”

32、之的意思有两个

33、从语法角度来说,悟已往之不谏是动宾短语,已往之不谏是主谓短语作宾语。

34、二、作动词的情况:一般来说“之”字后接(表处所的词),“之”字作动词用1.送杜少府之任蜀州三、作结构助词的情况:a.在偏正短语中,“之”字相当于“的”字1.废先王之道,焚百家之言。b.作为结构助词的另一种情况:1.吾妻之美我者,私我也。2.师道之不传也久矣。3.王知如此,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。4.道之所存,师之所存也。主谓短语。在主谓短语间,“之”字用于取消短语在句中的独立性四、音节助词。用在形容词、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,或用在三个字之间,使之凑成四个字,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,无义例子:东割膏腴之地,北收要害之郡。小结:“之”字的用法:1、作代词:代第三人称,作宾语2、作动词:意思相当于“去”或“前往”3、作结构助词:在偏正短语中相当于“的”在主谓短语中,用于取消句子的独立性4、作音节助词:补足音节用5、作为宾语前置和定语后置的标志:

35、⑨<助>补语的标志。用在中心词(动词、形容词)和补语之间,可译作“得”。《捕蛇者说》:“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。”

36、①作代词,有两种情况:

37、译文是我终于觉悟到,过去做错了的事已

38、〈书〉本义:(动)往:(动)往

39、⑿<助>用在“前”、“后”、“内”、“外”等词语和它们的修饰语之间,表示对方位、时间、范围等的限制。《教战守策》:“数十年之后,甲兵顿弊。”

40、之:助动词,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。

41、(2)〈书〉(代)虚用;无所指:久而久~|手之舞~;足之蹈~。

42、(1)〈书〉(代)代替人或事物(限于做宾语):取而代~|反其道而行~。

43、④<代>指代说话者本人或听话者的对方。《捕蛇者说》:“君将哀而生之乎?”

44、其:指示代词,指前面的“师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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